《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支持范围、分配和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旨在优化对行业的支持政策。有关券商分析认为,原基金模式的退出有望推动此前对回收拆解企业欠补的快速补齐,有利于回收拆解企业提高拆解意愿,恢复稳定运营。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废电产生量大,且报废量逐年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主要家电保有量超过30亿台,汽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在大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磅政策支持下,存在巨大的更新换代潜力。与此同时,经过10多年努力,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产业体系。截至2021年,拥有国家资质处理企业已有94家。
2009年,国务院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活动行业资讯,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节约型社会,保障人体健康。也是在这份文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基金制度正式确立。通过借鉴国外“生产者责任制”的做法,由国家出台一定的激励措施,来推动生产者承担一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责任。
据财政部预算司历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据显示,自2012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成立至2023年末,基金合计收入312.7亿元,合计支出311.2亿元,至2023年末基金余额约1.5亿元,由家电制造企业侧收取的基金收入几乎全部发放用于补贴废电器拆解企业。但近年来,随着废家电产量的不断增加,基金收支小幅度失衡。
于是,2023年年末,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文,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为优化对行业的支持政策,国家决定,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进行改革,改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起草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广泛征集意见。9月13日,该文件正式印发,对资金支持范围、分配和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
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满足申领专项资金标准和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可以给予支持。有关标准和条件由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另行规定。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7年。
对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按规定尚未补贴的,经生态环境部核实核定后,可以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使用有关规则,安排专项资金分期据实予以支持。
对2024年及以后年度开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因素法分配,相关省份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处理量、地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投入、居民实际拥有家电数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权重分别为70%、15%、10%、5%,共计100%。
其中,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分配的金额,具体依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洗衣机3:3:2:1:1的比例确定。分配比例可以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形势和循环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对家电生产企业自建或控股企业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采取以下方式计算处理量:在满足申领专项资金各项条件的前提下,对处理家电不足200万台的,每台均按照0.95计;对处理家电200万台及以上的,0到220万台的部分每台按照1计,220 万台以上的部分每台按照1.05计。
对此,有关券商分析认为,原基金模式的退出有望推动此前对回收拆解企业欠补的快速补齐,有利于回收拆解企业提高拆解意愿,恢复稳定运营。据其测算,此次2024年预算专项资金75亿元明显高于其预测的24年新增应付补贴的金额,拆解补贴或可在实现年内平衡的基础上,对过去欠补进行一定额度偿还,有利于拆解企业恢复稳定运营。加上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等“真金白银”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市场有望迎来又一个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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